【编者按】
近年来,山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承担全国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紧扣“破四唯”与“立新标”主线,率先构建起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加快探索出一条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山东路径”。
为全景式展现改革成效,总结凝练创新模式,山东省科技厅与人才山东网联合策划推出“山东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创新案例”系列展播,通过深入挖掘山东各重点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中的生动实践,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示范借鉴,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精准分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一、改革背景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公益性省级农业科研单位,面向支撑引领现代农业产业重大科技需求,主要开展农牧业新品种培育、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科技政策研究、科学技术普及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等工作。作为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为解决原来岗位聘用工作存在的人才评价分类不清晰、评价标准不科学、评价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聚焦“四个面向”,破除“四唯”倾向,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的,以岗位聘用为切入点,重点围绕“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四个方面推动改革任务、出台改革举措,遵循农业科研活动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符合农业科研特点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将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符合相应条件和特点的人员纳入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两类人才评价试点范围,加强配套政策保障,为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全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改革措施
(一)明确人才岗位类别,探索分类管理
聚焦岗位职责和主责主业,根据科研创新活动类型和岗位工作性质,对科技人才进行分类管理。将在科技活动中探索基础研究所获得成果在实践中应用的可能性,或者针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特定问题和实用目标,主要从事开发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新规程、新方法等研究活动的科技人才纳入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将从事社会公益科技研究领域,在农业技术公益性推广、科技政策研究、科学技术普及、期刊编辑、公共平台支撑服务、科技管理服务及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等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工作方面,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纳入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
(二)细化人才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
将攻克农业生产核心关键技术、解决“三农”实际问题等作为人才评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职绩效,评价创新成果的应用、价值贡献和影响力,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特点合理设置和使用评价指标,实行差异化评价。彻底改变了“一个锅里吃饭、一个平台竞争、一把尺子丈量”的问题,充分发挥了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以农业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重点评价技术标准、高质量专利(品种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代表性成果,突出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成果的创新性,建立体现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成果市场价值和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评价指标。
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要突出长期在基层一线和从事农业科研基础性工作的贡献,对从事农业技术公益性推广、科技政策研究、科学技术普及、期刊编辑、公共平台支撑服务、科技管理服务及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等人才,重点评价工作绩效,建立体现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
(三)创新人才评价方式,优化评价机制
坚决破除“四唯”倾向,树立“大科技成果概念”,不把论文、专利、出国(境)学习经历、学术头衔等作为人才评价的限制性条件。一是推行“大代表作”评价制度,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并限定代表作数量不超过5项,重点突出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从根本上改变了片面将论文、著作、专利、资金数量等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的做法。强化个人能力评价,兼顾个人贡献评价和团队贡献评价,明确第一完成人代表作数量不少于2项,不同类别代表作的排名权重不尽相同。同时,突出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导向,将基层服务工作业绩纳入岗位评价体系。二是实行“定量定性相结合”评价方式,对代表作成果进行量化赋分的定量评价,对竞聘人员开展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和职工民主测评形式的定性评价,最后由院(所)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对转化推广和管理服务工作业绩进行定量评价,破解了长期以来这两类岗位难以平衡和量化的问题。
(四)拓宽人才晋升渠道,激发人才活力
针对优秀青年人才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人才,设立特定岗位晋升渠道,助推人才快速成长。一是建立青年科研人员岗位竞聘绿色通道。对于具有较大科研潜力、已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直接竞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加快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二是开辟特殊人才破格晋升通道。在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和七级竞聘岗位中都设定了破格竞聘条件,对于取得突出业绩人员可不受任职岗位和聘用年限限制直接竞聘至相应岗位。比如,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获得者,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项目岗位科学家可直接竞聘至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三、工作成效
自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共有275名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和73名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获得岗位晋升。其中,通过创新岗位评价机制,开辟特殊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绿色通道”,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全院先后有17人因做出突出成绩给予“一票肯定”,直接聘用至高级岗位;25名“90”后优秀青年博士晋升至副高级岗位。以岗位聘用为基础的人才分类评价使用体系是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的成功探索和实践,得到了广大科研人员的拥护、配合、支持,形成了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潜心研究,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的良好氛围。期间,得到新闻媒体、科研院校广泛关注,新华社、光明日报、科技日报、大众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多次专题报道。全院人才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
四、经验总结
(一)立足主责主业,优化评价指标
以岗位职责和主责主业为基础,紧密结合农业科研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研究特点和发展规律,持续优化科技人才评价指标,注重对学科特点和研究领域的深度挖掘,分类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反馈体系,及时掌握科技人才能力、科技创新成果、科研绩效产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一系列指标,不断优化评价体系。
(二)提升评价精准度,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
强化院所两级学术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岗位评审、成果评价等方面的学术治理作用。完善专家信息库,建立随机、回避、轮换的专家遴选机制,优化专家来源和结构,建立小同行评价模式,实行定量定性相结合评价方式。
(三)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坚持评用结合、评为所用,出台健全完善科技人员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与人才评价相关的人才引育、岗位评审、成果转化、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内部制度建设。强化评价结果在评奖评优、岗位竞聘、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等方面的作用,选树人才典型,表彰在全院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全院营造尊重人才的新风尚。
(文章来院:山东省科技厅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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