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学术交流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按照院党委统一部署,对进一步规范院学术交流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院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翅膀论”为根本遵循,增强开放意识和互鉴意识,坚持举办高水平和高层次学术交流的总体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学术交流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加快构建中青年科技人员参与度高的学术交流模式,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拓展全院科技人员的学术视野,确保学术交流成为推动全院学科发展、科技进步和人才成长的源头活水。
二、任务目标
学术交流内容立足我国农业生产实际,引领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聚集海内外高端人才智慧,促进产学研科技合作交流。加强学术交流规范化,全面活跃我院学术氛围,以提升创新能力、增强交流协作能力、培养科学精神为目标,全力推进学术交流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重点工作
(一)着力打造“舜耕论坛”学术品牌。结合工作实践,根据修订完善的舜耕论坛管理办法,优化舜耕论坛的举办形式,按专家层次及交流内容,分为主题论坛、专家讲坛两种形式。选择农业宏观政策、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围绕学术前沿,探讨科研创新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重点、焦点问题,打造一流学术平台,促进交流与合作。
(二)开展“青年沙龙”学术交流活动。搭建不同层次学术交流平台,加快构建青年科技人员参与度高的学术交流模式,选取科研创新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由院属单位邀请院外45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来院或者组织院内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青年沙龙”学术交流活动,致力提升我院科技人员学术交流的参与度,通过学术交流互鉴,增强我院科技人员的学术自信和创新能力。
(三)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学术交流应始终贯彻科学精神和“百家争鸣”方针。要宣传弘扬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要积极创造学术研讨的民主氛围,引导不同学术观点的自由争论和相互尊重,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专家和科技人员应严格遵循学术规范,珍惜学术声誉,坚决抵制学术上的不正之风,不得占有、窃取他人的科研数据和成果,推动我院学术交流活动真正成为科技人员的发声地、求学地、创新地。
(四)加强学术交流活动的常态化宣传。强化学术交流活动的宣传工作,学术交流活动结束及时将活动照片、论坛报告等会议资料进行归档保存,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自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媒体,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宣传;在院网站开设学术活动专区,对舜耕论坛等学术交流情况进行集中报道,进一步提升学术交流活动的影响力。
(五)加强学术交流活动的激励化考核。将舜耕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举办情况列入院属单位年度科研考核的指标体系,院属各单位年度举办舜耕论坛专家讲坛不少于3期,青年沙龙不少于4期。按规定超额完成举办期数的单位加分,引导和激发院属单位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感,统筹做好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分管领导靠上抓,压实工作责任。
(二)细化任务措施。科技管理处、山东农学会全面协助院属单位邀请高层次专家来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院属单位根据学术交流活动年度举办计划,细化任务分工,将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层层抓好落实。
(三)优化举办流程。改人工办理为网上办理,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承办单位举办前通过院智慧科研系统的学术交流版块提交论坛活动专家、主题等有关信息,通过审核即可组织实施。
(四)加大经费保障。院和院属各单位每年安排一定的学术交流活动经费,保障学术交流活动的顺利开展。鼓励各单位积极争取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资助和赞助。
(五)强化督导检查。科技管理处对各单位学术交流活动的举办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年度舜耕论坛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全院通报。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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