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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度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30日申请,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9月10日–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4、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5月1日–15日申请,8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5、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①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联系渠道全年随时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每年均需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发布,全年随时发布。

②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内高校渠道,已获批项目的人员申报时间为5月10日-31日,6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申请信息将在项目专栏中另行公布。

6、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7、政府互换奖学金根据相应规定施行。

8、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2020年11月28日前项目申请,2021年2月公布获批项目;2021年3月1日-10日第一批人选申请,4月公布录取结果;9月1日-10日第二批人选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9、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10、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2021年4月1日-10日组织往年获批项目试点实施单位人选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2021年9月1日-10日项目申请,10月公布获批项目;2022年4月1日-10日人选申请,6月公布录取结果。

11、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推荐人员的具体条件和选派领域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申请人访问“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报名前须已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取得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2、请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的推荐工作,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和相关材料。申请人书面材料于申报项目规定申请时间结束前3日内报院人事处。

联 系 人:李昶、朱小玲

联系电话:0531-66659335

 

附件: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pdf

 

院人事处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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