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4 浏览次数:
作者:董暐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已于2020年6月2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根据省档案局通知要求,经院领导同意,现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转发,请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新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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