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专家奖励试行办法》(鲁农科人发〔2014〕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6年度人才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组织申请人员按照《办法》与本单位实施细则填报申请表(附件1)、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连同本单位3名工作人员领取2015年度人才奖励的银行交易明细,于2月27日前报院人事处。
2、各单位按照经审批后的申请表,组织填报汇总表(附件2)报院人事处。汇总表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实际数额兑现奖励。院于各单位兑现奖励后,按后补助的方式拨付配套经费。
3、奖励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存在弄虚作假、不按实际数额兑现奖励等问题,3年内不得申报。兼岗人员选择按管理岗位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申请人才奖励。
联系人:朱小玲
联系电话:0531-83179335
电子邮箱:nkyrck@163.com
附件:1、人才奖励申请表
院人事处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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