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头不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5 浏览次数:
作者:信息员
院属驻济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近日,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致信驻济单位及广大市民,倡议春节期间带头不放烟花爆竹,共享泉城碧水蓝天。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要求,全院广大干部职工,要带头响应倡议,不放烟花爆竹,自觉作低碳生活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共同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根据院领导要求,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院机关党委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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