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全院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现就提报2016年度荣誉奖励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报范围
1、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国家、省(部)、厅(局)级及单位驻地各类集体或个人荣誉奖励。
2、各类院内表彰奖励项目。
二、材料要求
1、院外授奖的项目,以处、所为单位填写《2016年获奖项目登记表》(附后),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关证明。
2、奖励名称及授奖部门(单位)须填写全称,并注明授奖时间。
3、院及院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项目,由相关处室提报。
4、科研成果奖励由科研处审核提报,省及省直的荣誉奖励由政工处审核提报。
5、请于2017年1月6日前将《2016年度荣誉奖励登记表》及院内表彰奖励的正式文件报院办公室档案科。
联系人:曲艳华 魏国红
电 话:83179391
邮 箱: nkydak@163.com
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23日
2016年度荣誉奖励登记表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
授奖 时间 |
奖 励 名 称 |
获奖单位 (个人) |
授奖单位 (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您现在的位置:
鲁ICP备2022013696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