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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我院2017年度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5、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6、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推荐人员的具体条件和选派领域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申请人访问“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点击“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报名前须已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并取得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2、请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的推荐工作,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和相关材料。申请人书面材料于申报项目规定申请时间结束前3日内报院人事处。

3、鼓励已经申报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人继续申报国家留学基金项目。

联系人:朱小玲

联系电话:0531-83179335


附件: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院人事处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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