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就做好我院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符合附件1规定,同时申报年龄应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有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申报人选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选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选基本情况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书通过“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客户端”(附件2)填写。申报书类型选择“自然科学类”。“工作单位意见”栏由申报人选工作单位填写,必须有以下2个方面内容:对公示情况(时间、范围、方式和结果)的说明,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等。
三、材料报送
1、推荐函一式1份及电子版。内容包括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审核情况和推荐人选公示情况的总体说明、经办人及电话。
2、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及电子版(按照附件1通知要求顺序排列,A4纸双面打印,白色皮纹纸合并装订)。附件材料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文件(不超过15M,超过分为2个以上),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
3、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及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8月31日16:00前报院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小玲
联系电话:0531-83179335
电子邮箱:nkyrck@163.com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人事处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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