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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齐鲁农科英才工程(创新类)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6-08 09:41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人事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我院《关于深化人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建设培养梯次合理、创新高效的人才梯队,结合我院实际,制定齐鲁农科英才工程(创新类)(简称“3237”工程)管理办法。

第二条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标准、择优支持、动态调整原则,破除“唯论文”等不良导向,遴选一批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进行重点支持和培养,逐步建设一支视野开阔、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高质量创新人才队伍。

第三条  本工程包括四个培养层次,稳定支持院士培养人选3名、领军人才培养人选20名、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30名、青年拔尖培养人选70名。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培养1-2名院士、10名左右领军人才、2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50名左右青年拔尖人才。

第二章  遴选与支持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学术道德,长期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2. 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所属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或发展潜力。

3. 院士和领军人才培养人选拥有独立的创新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团队结构合理、协作紧密。

第五条  院士培养计划

1. 人选条件:能够引领团队开展国际领先的科学研究,牵头申报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标志性、原创性成果,积极培养引进青年人才,提升本学科国际国内影响力,成长为两院院士或相当层次杰出人才。

2. 支持措施:岗位激励奖金20万元/年,团队建设经费300万元(其中20%用于团队成员岗位激励)。组建虚拟研究中心,设立“XXX科学家工作室”,实行首席专家“组阁制”,在全院范围内跨学科、单位组建20人左右的研究团队,选配1-2名40周岁以下的团队助理负责人。管理期内给予所在团队岗位聘任和引进优秀青年人才配额,可提名2名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聘为专业技术四级或七级岗位人选,引进优秀青年人才4名;可选派2名45周岁以下团队成员赴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深造1年。

第六条  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1. 人选条件:能够牵头申报国家或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取得高水平的科技成果,积极培养团队青年人才,推动本学科和研究方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成长为领军人才。

2. 支持措施:岗位激励奖金12万元/年、团队建设经费100万元(其中20%用于团队成员岗位激励)。组建虚拟研究中心,设立“XXX专家工作室”,实行首席专家 “组阁制”,在全院范围内跨学科、单位组建15人左右的研究团队,选配1名40周岁以下的团队助理负责人。管理期内给予所在团队岗位聘任和引进优秀青年人才配额,可提名1名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人选,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名;可选派1名45周岁以下团队成员赴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深造1年。

第七条  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1. 人选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按遴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能够牵头或参与申报国家或省部重大科研项目,取得突出业绩,成长为学科带头人。

2. 支持措施:岗位激励奖金6万元/年、团队建设经费50万元(其中20%用于团队成员岗位激励)。研究所支持培养人选组建不少于5人的研究团队,管理期内给予团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配额1名,可选派1名45周岁以下团队成员赴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深造1年。

第八条  青年拔尖培养计划 

1. 人选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按遴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具有博士学位,能够独立主持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进入本领域学术或技术研究前沿,取得较为优秀的研究成果,成长为青年拔尖人才。

2. 支持措施:岗位激励奖金3.6万元/年、科研补助经费30万元。研究所为培养人选至少配备1名科研助手。管理期内可申请院选派赴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深造1年。鼓励到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重点龙头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

第三章  经费保障

第九条  设立支持专项,院给予培养人选稳定的岗位激励奖金、团队建设经费、科研补助经费及访学研修经费。

第十条  培养人选岗位激励奖金分为基础激励奖金和考核激励奖金。其中基础激励奖金占60%,按月发放;考核激励奖金占40%,根据期满考核结果发放。

第十一条  团队建设经费和科研补助经费按需拨付,实行“包干制”。团队成员岗位激励按照岗位职责、业绩贡献等由团队负责人自主分配。同一单位的不同培养人选隶属于同一研究团队,团队建设经费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第十二条  访学研修经费为18万元/年,出访后一次性拨付。获得国家、省留学基金资助,资助标准不足18万元/年的,出访后,院按照18万元/年资助标准予以补齐。

第四章  目标任务

第十三条  院士和领军人才培养人选应注重学科团队建设,培养青年人才,推动学科发展,服务经济社会,管理期内须完成个人工作任务及团队培养任务。

学科带头人和青年拔尖培养人选应注重个人创新水平和服务产业能力的提升,管理期内须完成基本工作任务,积极深入农业农村、农业科技企业等基层生产一线,每年服务锻炼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

第十四条  访学研修人员要积极引进海外人才,邀请访学单位人员来院交流,推进共同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共建国际联合创新平台,访学结束回国后,须提交总结报告和访学单位评价意见,由院统一组织考核。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个人申请填报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报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院组织同行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议产生初步人选,经院研究同意后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人选,院、研究所与培养人选签订三方协议,按照研究领域与岗位特点,明确目标任务、待遇等。

第六章  管理考核

第十六条  培养人选管理期4年。

第十七条  管理期考核分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研究所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一并组织;期满考核由院统一组织。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兑现全部考核激励奖金;不合格的,不再发放考核激励奖金。完成管理期科研目标任务后,超出的科研成果按照院奖励政策享受奖励。

第十八条  管理期结束后再次申报同一计划的,仅限使用上一管理期以来的科研业绩;同一计划最多支持两个管理期。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院人事处负责解释。2014年2月21日印发的《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鲁农科人发〔2014〕8号)同时废止。


齐鲁农科英才工程(创新类)

遴选条件

 

一、院士培养计划

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

2. 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含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3. 通过单项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到账经费1000万元及以上。

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 近5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项目,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3. 近5年作为前2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4.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ell、Nature、Science及子刊、PNAS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5. 近5年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实现到账经费500万元及以上。

三、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 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综合试验站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 近5年作为前3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或前2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4.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重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代表作,主持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农业主推技术,主编出版学术著作,累计5项;

5. 近5年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实现到账经费200万元及以上。

四、青年拔尖培养计划

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 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优秀青年基金,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 近5年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3. 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重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代表作,主持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农业主推技术,主编出版学术著作,累计3项;

4. 近5年通过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实现到账经费100万元及以上。

五、相关说明

1. 新兴学科、交叉学科领域,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学术骨干,可适当放宽遴选条件。

2. 上述遴选条件涉及的所有科研成果,均以我院为第一产权单位。


齐鲁农科英才工程(创新类)

工作目标任务

 

一、院士培养计划

管理期内完成以下基本工作任务:

1. 标志性成果一项:

(1)当选院士或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2)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或全国创新争先奖,或山东省科技最高奖,或何梁何利基金奖,或光华工程科技奖;

(3)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ell、Nature、Science、PNAS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代表作,或发表论文被评为年度“中国百篇最具影响国际学术论文”;

(5)牵头成功申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山东省实验室等国家和省级重大创新平台;

(6)作为前2位完成人,在新品种、新肥料、新兽药、新设备等产品和技术研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单项成果转化到账经费1000万元及以上,或成果转化累计到账经费2000万元以上。

2. 团队成员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1人;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上。

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管理期内完成以下基本工作任务:

1. 个人基本工作任务(6项选2项):

(1)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

(2)作为前2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3)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学家项目、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项目等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代表作,主持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农业主推技术,主编出版学术著作,累计10项(其中论文代表作不超过5项);

(5)牵头成功申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工程实验室、省工程技术中心等省部级重点创新平台;

(6)作为前2位完成人,在新品种、新肥料、新兽药、新设备等产品和技术研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单项成果转化到账经费200万元及以上,或成果转化累计到账经费500万元以上。

2. 团队成员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1人;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

三、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管理期内完成以下基本工作任务(5项选2项):

1. 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

2.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同层次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纵向科研项目(课题)累计立项经费300万元以上;

3. 作为前3位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或前2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或首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技奖励;

4.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公认的重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代表作,主持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农业主推技术,主编出版学术著作,累计8项及以上(其中论文代表作不超过4项);

5. 主持获得专利、新品种、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单项成果转化到账经费50万元及以上,或成果转化累计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

四、青年拔尖培养计划

管理期内完成以下基本工作任务(5项选2项):

1. 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

2.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同层次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纵向科研项目(课题)累计立项经费200万元以上;

3. 作为前5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4.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领域公认的重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代表作,主持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农业主推技术,主编出版学术著作,累计5项及以上(其中论文代表作不超过3项);

5. 主持获得专利、新品种、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单项成果转化到账经费20万元及以上,或成果转化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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